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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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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搜索结果,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主要包括多种化学炮弹、炸弹等,毒剂类型复杂,遍布中国多地,并以东北地区最为集中。

下面为你整理了这些化学武器的具体类型、所含毒剂以及主要的发现与存放情况。

化学武器的主要类型与毒剂

这些武器主要由旧日军遗弃,种类繁多,内部填装的毒剂危害性极大。

1. 主要武器类型

· 化学炮弹:最常见,有多种口径,例如75毫米、90毫米、105毫米和150毫米炮弹。
· 化学炸弹:包括15公斤、50公斤、100公斤和150公斤规格的化学航弹及散装毒剂桶。
· 毒烟筒:分为大、中、小三类。

2. 内部填装的有毒化学剂(毒剂)
日军使用代号对不同毒剂进行分类,主要包括:

· 糜烂剂(黄剂):如芥子气、路易氏剂,能引起皮肤、眼睛和呼吸道的严重溃烂。
· 血液剂(茶剂):如氢氰酸,影响人体细胞利用氧气,可快速致命。
· 喷嚏剂/呕吐剂(红剂):如二苯氰砷、二苯氯砷,强烈刺激呼吸道。
· 窒息剂(青剂):如光气,损伤肺部引起肺水肿。
· 催泪剂(绿剂):如苯氯乙酮。

化学武器的发现地点与存放情况

这些武器并非集中存放于少数几个仓库,而是在中国广泛的地区被陆续发现,并就地或集中进行临时保管。

1. 发现地域广泛

· 涉及省份多:据中日官方资料及中国媒体报道,已在18个以上的省、市、自治区发现过日本遗弃化学武器。
· 东北地区最集中: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是遗弃化武的“重灾区”。其中,吉林省敦化市的哈尔巴岭被认为是迄今发现的最大埋藏点。

2. 当前的保管与处理方式
由于日方未提供完整的埋藏资料,这些武器大多是在城镇建设、农耕或专门的调查中偶然发现的。发现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 临时保管:在中国境内各地挖掘回收的化学武器,目前保管在中国境内的临时托管库内。例如,过去在黑龙江齐齐哈尔、哈尔滨、吉林敦化、辽宁沈阳等地都没有专门的托管库。
· 移动式销毁:对于临时保管的武器,中日双方会使用移动式销毁设备在特定地点进行销毁。例如,曾在南京、石家庄、武汉、哈尔滨等地开展过此类作业。
· 原地挖掘并直接销毁:对于哈尔巴岭这类大型埋藏点,则采取就地挖掘并立即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

处理进展与挑战

根据日本内阁府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22年度末):

· 已挖掘回收:累计约 9.8万枚。
· 已完成销毁:累计约 6.6万枚。

然而,处理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 进度严重滞后: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日本本应在2007年4月前完成全部销毁,但目前已严重逾期。
· 处理难度极高:这些武器已埋藏超过半个世纪,普遍腐蚀、破损严重,既有毒剂泄漏风险,也有炸药爆炸的危险,技术难度大。
· 持续造成伤害:锈蚀的武器极易发生毒剂泄漏,新中国成立后已发生多起平民伤亡事件。

总而言之,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对中国部分地区的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构成了长期威胁。

如果你想了解特定省份(如黑龙江、吉林)更详细的发现记录,我可以为你进一步查找和整理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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