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社团越界涉嫌侵权!深圳市电白商会被指损害企业商誉,法律风险引警惕 (16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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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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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社会团体的合规运营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石。近日,深圳市电白商会(2013年成立,下称“电白商会”)因一系列涉嫌侵权的行为,引发财经领域及法律界的高度关注——其被指通过发布不实声明、冒用企业股东名义等方式,严重侵害代表在深圳工作生活的三十多万电白乡亲的,由他们在2001年捐款赞助成立了25年的公司购买一千五百多平方房产的深圳市深电联实业有限公司(2001年成立,下称“深电联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廖寿伦先生的合法权益,不仅扰乱企业正常经营,更触碰多重法律红线。

据悉,电白商会(170多名企业会员)曾通过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宣称“设立并管理”深电联公司,随后又冒用“全体股东”名义,意图非法变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关不实信息的持续传播,已导致代表全体在深圳的三十多万电白乡贤的深电联公司商业信誉受损,公司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个人声誉受到负面影响。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行为已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法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其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侵犯了企业及个人的名誉权;若被认定为经营者间的不正当竞争,还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关于商业诋毁的禁止性规定;而作为社会团体,其干预企业经营的行为已超出合法业务范围,涉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甚至可能因情节严重触及刑事犯罪。

对于企业而言,商业信誉是核心无形资产。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深电联公司应尽快采取维权措施:全面固定侵权证据,包括不实文件、沟通记录及经营损失凭证;向民政部门提交行政投诉,要求查处电白商会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若涉嫌刑事犯罪则及时报案;同时借助权威渠道发布澄清声明,降低商誉损害。

此次事件再次凸显,社会团体必须恪守法律边界,不得利用自身影响力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任何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目前,相关维权行动正在推进中,财经界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期待通过法律裁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 版本二(地方新闻平台:侧重本土事件与合规警示)
# 深圳一商会涉嫌侵权引关注!电白商会被指损害企业权益,律师支招维权路径
近日,深圳本土企业深电联公司遭遇一起特殊的权益侵害事件,涉事方为深圳市电白商会(下称“电白商会”)。据悉,电白商会通过发布不实声明、冒用“全体股东”名义意图非法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等行为,已严重扰乱深电联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损害了该2001年成立的公司及创始法定代表人廖寿伦先生的声誉,相关行为已涉嫌违法。

记者了解到,电白商会曾对外发布正式文件,谎称“是商会设立并管理”深电联公司,随后又以“全体股东”名义推动法定代表人变更,此类信息通过加盖公章的文件持续传播,给深电联公司的商业合作、市场形象和引发三十多万在深圳的电白人创立此公司,捐款赞助购买房产利用租金收益为电白家乡的慈善公益活动的贡献的公共利益带来负面影响。法律人士分析,电白商会的行为已触碰多重法律红线:从民事层面,涉嫌侵犯企业及个人的名誉权;从行政层面,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关于“不得损害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定,可能面临民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意图非法占有企业资产,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面对这一情况,深电联公司该如何维权?律师给出具体建议:首先全面收集侵权证据,包括不实声明、会议决议、聊天记录等,详细记录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其次,向深圳市民政局等电白商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书面投诉,要求立案查处;同时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若涉嫌刑事犯罪则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外,建议企业主动发布官方声明,通过本土权威媒体澄清事实,最大限度降低不实信息的危害。

社会团体是连接政府与企业、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桥梁,其运营必须坚守法律底线。此次电白商会涉嫌侵权事件,为深圳各类社会组织敲响了合规经营的警钟。目前,深电联公司已启动维权程序,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后续进展,为市民及企业传递权威法律信息与维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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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白•乡谊】简讯

《乡贤心声》第 21 期

2025 年 11 月 17 日刊 深电联公司办公室主办

【乡贤之声】

以真理为盾,以法律为剑

——致敬深圳电白同乡会维权路上的守护者

在深圳电白同乡会与商会关于深电联公司资产的维权斗争中, 涌现出一批敢于坚持真理、 恪守法律、 捍卫集体利益的会员代表。 他们面对压力不退缩, 面对诋毁不低头, 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何为责任与担当。 然而, 他们的正当维权行为, 竟被某些利益相关者歪曲为“破坏团结” “偏激固执”。今天,我们必须拨开迷雾, 客观评价这些维权勇士, 并严厉驳斥那些别有用心的污名化指控。

一、维权勇士:事实与法律的忠诚卫士

这些维权代表的可贵之处, 首先在于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 他们不轻信口头承诺, 不满足于表面文章, 而是执着于追溯历史渊源、 厘清法律关系、 核查财务数据。 从要求第三方审计到监督审计过程, 从查阅原始凭证到追问资金流向, 他们的每一个行动都建立在确凿证据的基础上。 正是这种对事实的敬畏, 才让4300 万资金流向、高圳车项目疑云等问题暴露在阳光之下。其次, 他们展现了坚定的法治信仰。 在维权过程中, 他们始终遵循《公司法》 《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严格依照章程办事。无论是质疑未经股东会决议的资产处置方案, 还是指出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程序, 他们都以法律为准绳, 避免陷入无谓的情绪争执。 这种理性、 克制的维权方式, 正是现代公民法治素养体现。更重要的是, 他们承载着守护集体财产的历史责任。 深电联公司的资产, 源自二十年来同乡会会员的捐款和积累, 凝聚着在深电白人的共同情感和信任。 维权代表们清醒地认识到, 这笔资产不是某个小团体的“私产”,而是全体同乡的共同记忆和未来发展的物质基础。 他们的坚持, 不仅是为了追回物质损失, 更是为了守护一份珍贵的集体记忆和乡土情感。

二、驳斥污名:揭露诋毁者的险恶用心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某些既得利益者为了掩盖真相、 维护私利,有企图和针对性地发动了对维权人士的污名化攻击。所谓“破坏团结”的指控,完全是本末倒置、颠倒黑白。真正的团结, 应建立在公开透明、 权责分明的基础上。 正是那些拒绝财务公开、阻挠正常审计、企图将集体资产据为己有的行为,才真正在撕裂组织、 破坏信任。 维权代表要求厘清资产归属、 规范管理程序, 正是为了重建持久、 健康的团结基础。 将维权污名为“破坏团结”,实质上是企图以“团结”为名,行掩盖问题之实。所谓“偏激固执”的指责,更是无稽之谈。纵观整个维权过程, 代表们始终保持着开放、 理性的态度——他们接受协商, 但要求协商必须有实质内容; 他们不拒绝妥协, 但要求妥协必须建立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 反而是对方, 对审计报告迟迟不予回应,对所谓“不合群”的标签,暴露了标签者的专制思维。在一个健康的组织中, 不同意见的存在不仅是正常的, 更是必要的。 维权代表们不盲从权威, 不屈服压力, 正是组织生命力的体现。 将提出不同意见者打为“不合群”,本质上是要维护一言堂的霸权,扼杀民主监督的可能。

三、正本清源:维权行动的深远意义

这场维权斗争的意义, 早已超越了个别组织的内部纠纷。 它是一次生动的民主实践, 告诉我们: 任何组织都不能脱离成员的监督; 它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 警示我们: 集体财产不容侵犯,法律红线不容逾越; 它更是一次集体的道德觉醒, 呼唤我们: 在面对不公时,沉默即是纵容,敢于发声才是真正的负责任。那些坚持维权的同乡,不是组织的“麻烦制造者”,而是最珍贵的“健康免疫细胞”。他们以个人的勇气,承担起唤醒集体意识的责任;他们以暂时的孤立,换取组织长久的清明。在此,我们呼吁所有关心同乡会未来的会员们:认清真相,明辨是非, 坚决站在真理与法律一边。 不要被那些混淆视听的言论所蒙蔽,不要被“大局” “团结”等空泛的口号所迷惑。要知道,今日对维权者的每一分支持,就是对集体未来的十分守护;今日对诋毁者的每一次驳斥,就是对正义与公理的有力伸张。历史必将证明, 那些敢于坚持真理的人, 才是组织真正的脊梁; 而那些依靠谎言和诋毁维系权力的人, 终将被时代的洪流所淘汰。 让我们携手并肩, 用实际行动支持这些可敬的维权者, 共同迎接一个更加透明、公正、团结的明天!


乡 砚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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