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 专为电白县量身订制“反贪污受贿法”

    1,贪污受贿1000元,追回贪款,立档永远不得提任; 2,贪污受贿1000--5000元,追回贪款,一律开除公职,立档永远不得当公务员; 3,贪污受贿5000--10万元,追回贪款,开除公职,以5000元/一年比例判刑; 4,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追回贪款,一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