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最新行政划分表:
(摘自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一级城市:
广州市(省 会)
深圳市(国家经济特区)
佛山市(中部经济中心城市)
惠州市(珠东区域中心城市)
珠海市(国家经济特区)
江门市(珠西区域中心城市)
汕头市(国家经济特区)
湛江市(西部经济中心城市)
肇庆市(西南部经济中心城市)
韶关市(北部经济中心城市)
二级城市:
珠三角地区:
东莞市(广东省经济特区)
中山市(广东省经济特区)
高要市(广东省经济特区)
增城市,开平市,鹤山市,台山市,博罗市,从化市,四会市,恩平市。
粤东地区:...